更新时间:2022.06.23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分居期限内所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应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分居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为一方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归于一方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因同居双方未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的财产,为了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和稳定性,一般不解除夫妻关系就不能分割。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
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办法:如果其属于事实婚姻的,一方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场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其属于恋爱同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个人的收入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有财产一般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四种。 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 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虽然分居,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