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在实践中,当公司严重亏损,又在短期扭亏无望时,公司股东是可以自行协商解散公司的,只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走,就可以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
公司亏损解散时债务应当由法人承担,因为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清算时发现已经达到法定破产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亏损解散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公司亏损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以诉讼方式解散公司的,需要六个月。如果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所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出现亏损后解除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资不抵债的,进行破产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公司亏损一般不能申请解散。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必须是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公司亏损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司亏损解散应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结束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因亏损解散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
公司经营亏损可以做出解散决议,决议通过后之后在法定期限的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清算后应当进行法人的注销,法人的人格彻底消灭。
公司亏损解散会给员工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解散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