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需要下列材料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 4、土地的界址; 5、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土地的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材料有: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其他证明材料。
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抵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其他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
变更条件:⑴已存在土地承包合同关系。⑵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⑶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应当遵守法定的方式。⑷必须有土地承包合同内容的变化。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构成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连续满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关于土地闲置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2、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闲置土地处置方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确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资料;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使用现状调查资料;6、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7、界线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等复印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变更登记申请书; 4、土地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土地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变更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6、法律规定
一、变更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
土地使用证户主变更需要原土地使用证、宅基地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宗地图;土地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共有权证等。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契税、出让金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