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如下条件: 1、夫妻关系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即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夫妻双方完全自愿,且亲自提出离婚申请; 3、夫妻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离婚并不需要去原登记地。协议离婚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 2、配偶同意离婚; 3、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探视权行使等内容已达成了一致意见。
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地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但被告不在中国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才能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离婚登记的地方是两位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任意一地办理离婚手续都是合法的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离婚不一定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