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证不是一定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而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处办理。 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婚姻登记处是有职责办理离婚业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离婚协议自此生效。
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带离婚证的,因为需要证明自己现在的婚姻状态,不管是复婚还是跟其他的人办理再婚登记都是一样的道理。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剩下的跟第一次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都一样。
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去的部门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是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
离婚不是一定需前往结婚时的登记处办理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