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无论是否属于农村户口,都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原来的法律规定是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不能继承。因为公民对宅基地以及自留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可以继承,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人财产,所以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该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产,则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同时,也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如果宅基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不合法,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能基于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对于房屋的继承顺序: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非农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通过集体分配由村民按户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的,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农村宅基地后老伴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面房屋的继承权,但是老伴不能仅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的继承要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老伴作为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现行法律规定是: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
宅基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是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继承。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分配,是
农村五保户的宅基地不可以被任何人继承,在当事人去世之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如果当事人生前有人抚养的话,村委会及政府部门也不会将其列为五保户的范围了,意思就是五保户基本上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老人生前所有的支出都是由国家提供的。
不可以。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