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1、转让合同的主体必须相应的缔约资格; 2、转让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该债权必须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才对其发生效力。
禁止性规定有,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
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债权转让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并且转让的债权不能属于依法、依约定、依据债权的性质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包括: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且向受让人行使其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法人股份转让的规定有: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 1、国有股权转让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3、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4、国有
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性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经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1、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2、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3、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在股权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