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在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的。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权利; 2、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 3、合同期限违反法律规定; 4、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出租的; 5、其他租赁合同无效情况。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下,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1.即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3.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情形。
合同是有3份的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 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2、加班加点、停工期间工资。 3、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4、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
在融资租赁的期间里,出租人一般享有租赁物的相关所有权。所以在承租人破产的时候,租赁物并不属于是破产的财产。出租人和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其并不需要去承担租赁物瑕疵的担保责任,对于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期间里,租赁物如果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是财产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的所
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
1、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 4、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具有特殊性 5、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不可撤销性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 三、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四、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 五、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融资租赁后续资产所有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