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
欠钱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 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4、到法院起诉还款。
欠款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
欠钱不还起诉找不到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实行公告送达,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欠钱不还人失踪了,可以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准备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 2、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欠钱人失踪后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起诉,首先即使找不到当事人,原告也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准确的信息,如姓名、户籍等相关信息,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确定是谁或只知道一些昵称就不可能立案。其次在找不到被告人的情况下,法院将宣布传票送达,如果被告人
找不到欠债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只要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是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就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还应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