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份额。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份额。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 代位继承中的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的被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
外孙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的发生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
代位继承所适用的是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且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 2、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以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发生在被
代位继承遗产范围规定如下:代位继承应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种类,与本位继承相对应,且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含义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且代位继承的范围限制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内。
代位继承一般是不会受辈分限制的,仅根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继承关系确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养子继子有代位继承权,只要养子是经过合法手续收养,继子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养子、继子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就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作为继承人的子女,就可以在继承人死亡时,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