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
根据我国针对抽逃出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抽逃出资的种类包括:1、股东联合公司的董监高或者其他公司,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之后进行利润分配,抽逃出资;2、采取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手段,以还款的名义将其出资转出;3、关联交易,公司股东
《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从广义上列举了抽逃出资的四种表现形式,即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同时根据本条,股东或公司实施上述行为时,
抽逃出资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抽逃出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只要是违反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权转让中隐名股东的认定是: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挂名股东是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与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他方投入的不出资一方股东。从形式上看,挂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其姓名或名称,符合股东的形式要件;从实质上看,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认缴的
隐名股东的权利具体有,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若是显名股东在隐名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股权转让的,隐名股东可以对其进行追偿。
隐名股东的责任具体有如实出资、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 2、隐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关系, 3、隐名股东与公司股东以外其他人的关系。
增资不实不构成抽逃出资罪,构成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