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首先,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由被拆迁人选择。房屋拆迁具体补偿的方式上,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婚后获得的安置房,由于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此这一套安置房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这一套房产。具体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
婚前拆迁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就已经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也就是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处理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形式赔偿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房屋的征收或者拆迁的话,这时候承租人也可以要求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与此同时,承租人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在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仍然具有法律
拆迁前可以扩建房屋,但需要经过合法的规划手续,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许可,未经合法手续扩建的属于违章建筑,行政机关有权责令拆除。如果政府已经确定拆迁范围,则不再允许进行扩建,确定拆迁范围之后进
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首先需要确认拆迁房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房产,还是双方夫妻共同所有的婚后财产。对于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房,就能够依据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房产进行一定的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夫妻双
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房产,当然可以由房产所有人单方卖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