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先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体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有效的申诉期是一年。劳动法中六十日的时效期间过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参照关于特殊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延长,规定为一年。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工资引起的,不受上述时效的限制,但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是在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
从劳动争议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的一年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若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