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劳动争议仲裁没有申诉试下,只有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
对劳动争议提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那么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劳动争议伸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伸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计算劳动诉讼时效的方法: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为终局裁决的,只有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规定是一年。提出申诉、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争议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断的情形,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为六十天。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