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
单位名称变更合同继续生效,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 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如果是公司主体变更,比如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主体变更的,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法人变更是指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话,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但指用人单位变更的话,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如果是公司主体变更,比如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 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主体变更的,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不一定需要重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股东变更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不一定需要重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