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法定继承开始后,一般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分配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一般是平均分配遗产的。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均等。且继承人存在特殊困难的,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配偶的父母并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但是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不均等分配。 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不论是法院还是继承人在协商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该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的父母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亲生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但是收养关系成立之后亲生父母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但仅限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新《民法典》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2、法定继承开始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