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有:有重婚行为的人;与他人同居行为的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能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 1.犯重婚罪的; 2.结婚之后与他人同居的; 3.婚后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者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与他人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有: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公平适用原则。适当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
如下情形可要求婚姻损害赔偿: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其家庭成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他重大过错。并且损害赔偿应当依据过错确认具体数额。
有下列构成要件:1.有损害结果发生。2.有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违法行为存在。3.上述违法行为导致离婚的发生。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