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技术许可合同的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出判断。首先,技术许可合同作为典型合同的一种,要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第一,技术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技术许可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以及行政
技术入股合同这样写: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什么东西;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4、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以及结算方式;二、乙方责任: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
这取决于公司章程或合作协议。这主要取决于各方达成的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技术持股比例以30%-40%为宜,一般不超过50%。技术股是指个人以技术入股公司并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技术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经国务院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达到25%
合同一般需要一式两份,但是也并非是必须做到一式两份。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因此当事人双方如果对此有要求,则应该按照当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计算机软件开发属于技术合同。 1、技术合同为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3、技术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
合同专用章,主要用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可在签约的范围以内代表单位,单位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公章能够代替合同专用章来使用。只要是采用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等或别的公司材料都能使用公章。 在所有的印章里,公章有着最高的效力,当前
我国合同法第128条明确规定了,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包括:1、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合同争议;2、双方当事人通过第三方介入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来解决合同争议;3、双方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仲裁裁决书解
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要一式几份,通常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决定合同一式两份,或者一式四份,或者一式六份都可以。其他部门备份原件,或者害怕遗失的,那么可以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