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工程合同中的纠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法律规定的建筑合同形式有下列几种: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或者也可以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建筑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主要以下几种: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3、单价合同的
以下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垫资形式有: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指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部分垫资施工,指承包人自己垫付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进行施工; 3、约定按照进度付款。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