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该转让行为对抵押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自行承担。
有抵押权的房产行使抵押权的方式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对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法协商一致,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对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有效。私人之间抵押房产证借款,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房产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规定,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民事主体都可以。 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
抵押权人的权利有: 1、在抵押权人因抵押物受到损害而遭受损失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保全其抵押权; 2、在债权到清偿期而未受到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将标的物进行处分,以受偿;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
车辆抵押车牌也抵押。车和牌是不分离的。抵押不是质押,汽车还是可以自己继续使用的。把车给了债权人是质押不是抵押。想把车牌要回来只能帮助更换相等价值的物品质押可以要求返还车牌。 车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1、借款人要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向贷
实现抵押物权特别程序是指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相比只能通过诉讼确定主债权然后申请执行的旧况,权利人可通过非诉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的新规
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设立之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房屋有抵押的,可以买卖。但是买卖房屋时,卖方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买卖行为不影响设定在该房屋上的抵押权,卖方也不能及时为买方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债务人并未履行完毕清偿债务的义务,那么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但房屋属于房地产,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
房屋买卖不可以对抗抵押权。对于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该转让行为影响其抵押权的可以要求对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