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根据我国目前的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购买商品房不需要先签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
签认购书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法定必经步骤。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是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
不是必须签订认购书。签认购书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法定必经步骤。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是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合同制定的延误而流失;还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机会,在缓冲期内,退房违约的损失也相对减少。
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购房者毁约反悔的定金不可以退还,但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要求退定金。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买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 1、订立认购书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认购书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认购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买房之前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房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
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购房者毁约的不可以退定金;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可以退定金;售房者毁约的可以退回双倍定金。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
买房定金未签认购书购房者毁约的不可以退;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