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工伤认定中职工承担举证责任,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但认定结论。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由于负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最基本的原则,因此由用人单位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侵权责任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由被侵权人承担,但如果侵权行为所涉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则由侵权人承担不具有因果关系或者有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如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侵权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方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自诉案件的,则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指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程序中,职工应当承担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事故伤亡等基本证据。这些证据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申请人只要提出了主张就要承担举证责任。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