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在法律层面,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但是应当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是和父母有着直接抚养、赡养关系的子女。父母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子女赡养父母安度晚年,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之所以规定在法律内,是为了防止个别没有责任和底线的人出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不因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约定而免除。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是不能协议免除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支付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赡养费的义务,并且,不会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义务是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是不能通过协议免除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
女儿与儿子有同样的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法定义务,所有子女都要承担;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女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
有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放弃继承权是不可以不行使赡养权的。因为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因放弃继承权而消除,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侄子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分遗产。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免除。
赡养义务一般不能免除。但存在如下情形的,子女不具有赡养义务: 1、子女未成年的; 2、子女已经成年,但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导致无法直接赡养,也无法支付赡养费的; 3、其他情形。
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