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成年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权是可以的,但由于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容易受到他人教唆而放弃,因此想放弃继承权应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一般是父母的同意。
财产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其中遗嘱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指定的任何自然人;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要注意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则此时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可以作为代
遗嘱继承人不一定为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立的遗嘱,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分配自己的财产
代为继承人也应认定为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为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为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
代为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丧失继承权,有5种情形。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
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妨碍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等行为的,但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3、会丧失继承权的其他情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