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
有继承权的人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和法定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要继承遗产的继承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继承人应当具有继承资格。即属于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即继承人不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 3、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 4、其
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折价补偿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 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
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有以下情况: 1、社会保障住房,由于住房与当地政策密切相关,有些事先同意不能继承,有些强调没有所有权,只能继承房屋的使用权; 2、自有商品房或宅基地上住房,如果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多,可在大家同意的情况下共同拥有和享有产权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取消他的权利,就能继承。代为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只要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一般是会丧失继承权的。但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反之,则丧失继承权。
不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理由如下: 1、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
可以继承。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