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自己支付的彩礼。
返还彩礼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
在我国男方支付彩礼返还的比例的确定:返还彩礼的比例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返还彩礼: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彩礼钱不用退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规定彩礼的返还范围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根据法律规定,彩礼可返还的情形有:双方有婚约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际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当事人申请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限制返还条件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
以下彩礼钱是不用返还的: 1、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4、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