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试用期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工作试用期被辞退,只有符合规定,才有补偿。在三种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预告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
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
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意辞退职工,对于处在试用期的员工,其劳动权利是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用人单位只有在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企业仍然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绝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即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或成绩是否达到转正考核标准或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才是企业能否辞退试用期怀孕员工的关键且唯一的因素。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提前几天的问题,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参照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至少也要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的具体条件:员工不符合单位的录取条件;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等。
公司不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赔偿,其他情况下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