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赠与人有赠与财产的权利、任意撤销权,转移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
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债权人的权利:1、债权人代位权。2、免除债务权。3、债权转让权。4、撤销权。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
购房人依法具有的权利义务是:享有占有、使用担保财产的权利;查阅、复制按揭贷款人持有的相关权利凭证及文件的权利;赎回担保财产或者财产的权利;检验通知的义务;支付价款的义务。
一、证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陈述权;控告权;人身自由权;要求保密权。 二、证人的诉讼义务有: 1、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作证;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的权利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义务有:接受遗产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的义务、管理和执行遗嘱的义务等。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的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
有下列权利:利用供役地的权利;建造必要设施的权利;基于地役权的请求权;处所和方法的变更权。 有下列义务:支付对价的义务;维护所建设施的义务;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的义务。
债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撤销权。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危害行为。 二、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有: 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 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4、认真与客户签订买卖证券的委托
1、让与担保人的权利。 一、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后,让与担保人有权重新获得担保物的所有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则担保物的权利得返还给第三人。 二、让与担保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担保财产。 2、让与担保人的义务。 一、依让与担保合同的约定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 (一)供役地的使用权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便利而设定的权利,因此地役权人为了需役地的便利,有权使用供役地。其使用方式,包括通过积极行为对供役地加以利用,也包括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限制供役地人对供役地的使用,但不能为所欲为,应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