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
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理如下: 1、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赔偿协议。 2、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患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之日起1年内,书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3、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之诉,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都应该及时保存证据包括收集病历等,随后看能否通过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如果不能可以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的解决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
出现医疗事故时,首先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可以自行调解,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如果不能调解成功,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起诉维权;司法鉴定之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不服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方如果发现或者怀疑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双方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直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由患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处理争议。患方要求复印病历的,在双方在场
医疗事故导致病人出现重大损害,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然后详细的提出构成此次事故的事实,由医院举证,这叫做“举证倒置”。委员会根据这些事实作出定论,如有不服,可直接起初诉讼。
首先,要封存病历资料,及时封存病历资料,便于保存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检查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及启封。其次,医疗事件发生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应及时收集证据,然后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 2、行政调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
医院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