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父母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并列的。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先后顺序,一般应该均等分配,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
以下是第一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具有如下的关系:代位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优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因为代位继承人一般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一般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转继承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对于有遗嘱的继承情况,应优先由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出现指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情形,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法定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具体如下: 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孙子是第二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女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拥有继承权。一般来说,代位继承权通常是指当被继承人的孩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该具有继承权的孩子,也就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获得被代位继承人所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权利。代位继承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