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刑事案件中延长羁押的期限是从原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继续延长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检察院负责)和审判(法院负责)三个阶段,才能终
拘留不算羁押,拘留是指刑事拘留,而羁押是指批准逮捕后,予以关押。一般拘留后的三日内,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刑期内。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
拘留期间不算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刑期的规定,并没有对拘留期间是否算刑期做出规定。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在行政方面,拘留是一种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在刑事方面,拘留是一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
刑事拘留后被判缓刑的,拘留期限不可以折抵刑期,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由于不是执行实刑,所以先行羁押的期限是不能折抵刑期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
羁押期间抵刑期,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算。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没有交通事故罪,规定的是交通肇事罪,羁押期算刑期。判处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判刑前拘留期间的时间是否计算在判刑以后的刑期内需要看最终判决的刑罚种类。如果最终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则不能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