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在下列情形下不会被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免于行政拘留的人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行政拘留不予收押的六种情形: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3,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4,70周岁以上的; 5,怀孕; 6,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免予行政拘留的情形有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
行政拘留的处罚一般不适用于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具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一般不能用来惩罚犯罪。
先行拘留的情形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等等。
行政拘留不宜羁押的情形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