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根据我国有关合同法,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同一双边合同必须存在相互责任;双方必须承担的债务已到还款期;另一方不得履行义务,也不得提出履行义务;如果另一方对付款的处理是同意的,而另一方对付款的处理是不同意的。如果抗辩权不是同时发生的,则不可
债权的抗辩权是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
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例如,在附解
不安抗辩权的要件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要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担保法明确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均需要履行合同债务; 2、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有履行债务的可能性; 4、双方应同时履行; 5、一方要求另一方先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要求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根据《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在功能上具有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种:双方当事人因为同一双务合同致使互负债务、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双方互负的债务都已经到了清偿期、对方当事人没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时不按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客观上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 2、其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目的的; 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上述情形。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l、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的履行抗辩权。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