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此外,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也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仲裁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一、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能收回土地吗 如果是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或者国有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收回土地,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指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承包人如果想继续承包土地,可按相关规定延长承包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期限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至七十年。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对于地上附属物,首先按双方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办理。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要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将土地恢复原状。土地承包合同同意承包人建设附属物的,可以要求发包人予以适当补偿。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
不属于。两者的概念、内容和期限的说明很清楚地表明两者不属于同一个范畴,这三个方面没有任何相同点,依据的法律都不是同一部,前者是《农村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后者依据的是《合同法》,期限方面的差距更是多达十几年。
土地承包合同不属于租赁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经济经济集体成员以外的人签订的,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的合同,而租赁合同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该项义务要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过程中,应当保护承包地的土地生态及其环境的良好性能和质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 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