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程序如下: 一、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二、进行法庭调查。 三、进行举证质证。 四、进行法庭辩论。 五、进行调解。 六、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以是维持原判,或者改判,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证据应在什么时间提交。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二、偷
有下列种类: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图画或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2.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录音、录像、电影胶卷、传真资料、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等。4.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进行民事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应当由败诉方进行承担;起诉方先行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1、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 3、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
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 1、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从历史上来看,简易程序先于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而出现。 2、二者产生的理念不完全一样。 3、两者程序规定不尽相同。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