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
股东抽逃出资构成对公司财产的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一)民事责任。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二)行政责任。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针对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三)刑事
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资金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违法行为,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去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最高人民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下面两类: 第一,行政立法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 第二,除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体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规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