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挪用资金罪的判罚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本罪规定在《刑法》中“侵犯财产罪”一章。挪用资金罪的方式有三种: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进行非法活动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被判处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资金挪用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有追诉时效。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或十年;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1、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
挪用资金罪量刑取决于数额大小。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或者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营利活动
挪用资金后补交的,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构成犯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行为,一旦既遂就构成该罪。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1、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从事非法盈利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拒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挪用资金罪判刑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情况。被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刑罚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其中之一的,并且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那么其就有可能减刑,而至于减刑多少,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