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短期农作物、中长期经济作物以及林木等苗木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的
标准如下: 1.一类区片:耕地,40000元/亩;菜地,44000元/亩;果园,44000元/亩;茶园,44000元/亩;精养鱼池,44000元/亩;林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2.二类区片:耕地,38000元/亩
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1)青苗补偿标准 办理征收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
(1)青苗补偿标准 办理征收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
国家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被征收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公布,并作为征地补偿计算依据。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标
征收占用土地时,对青苗的赔偿一般根据青苗亩数乘以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用标准计算或按占征用土地费用的百分率计算。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