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不是。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监视居住住所一般不需要公安机关指定,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但无固定住处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公安机关可以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不需要保证金,取保候审才需要交纳保证金。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1、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2、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3、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6、将护照等
监视居住不需要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
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要监视居住,这个时候通常是在一个指定的地方,如果要出去或者与他人见面通信的话都需要得到批准,在这个时候通常是没有专人看守的,需要自己每天到派出所进行报道。
监视居住执行的地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不需要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一定会进行关押。如果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或者监视居住期满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需要逮捕的,则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 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不会关押。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
监视居住期满的行为人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