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贩毒证据不足要刑拘,但最长不能超过37天,到期未能批捕,则只能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证据不足,如果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拘留以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个月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核后会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批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拘留以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个月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核后会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不批
刑拘证据不足的情形下: 1、一般来说,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 2、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3、如果是最终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职务侵占证据不足只要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就会被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证据不足的处理: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应当再去收集证据,收集证据后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及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证据依旧不足的,应当释放嫌疑人。
刑事拘留后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案件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被拘留的,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到了检察院起诉阶段的,证据不足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