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
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根据如下原则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二、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知道欠款纠纷也就是债务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是合同纠纷的话,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 信托合同纠纷本质上还是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各方当事人为了及时、有效解决纠纷,往往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可以直接向受赠人提出撤销,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选择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是: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不动产专属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债权人要行使其撤销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应当在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无偿处分行为,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进行。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