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 1、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2、买方交纳: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缴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经济适用房价格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计算,利润率不得高于3%。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
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1.5%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1.5%4500元普通住宅按照销售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
计算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方法是: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计算,利润率不得高于3%。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
基准地价×土地面积。补出让契税:基准地价×土地面积×0.03。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集资房土地出让金计算的标准,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土地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40%收取,并且不同的土地性质,计算标准也不同。出让金的计算标准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其他用地。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申办转
基准地价×土地面积。补出让契税:基准地价×土地面积×0.03。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
1、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50%。 2、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并按成交价缴纳出让金。缴交标准为:熟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70%;毛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