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办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不可以再变更。因为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就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了,因此是不可以再进行变更的。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夫妻双方就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可以起诉解决。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不可以修改的。但如下情形除外: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就任何
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可修改的情况如下: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协议内容。 (2)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除以下情形外不得修改协议内容: 1.一方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向人
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离婚后,当事人对
离婚协议是可以修改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是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再次签订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不能更改。如果就财产分割内容反悔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相关条款。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是可以更改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关于离婚协议如果有反悔的地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
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时候这个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可以修改的,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修改的条件
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修改方法如下: 1、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
不能变更,除非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况。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在登记之前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是可以更改的,在登记之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更改,除非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