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以下为大家解答故意伤害罪如何起诉?这个问题。 1、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
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去法院,则是民事诉讼,就是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证据都是由当事人自己提供的。而刑事案件,一般不是当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被人打
按照刑事公诉程序,第一步是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判判决;根据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轻伤、重伤由检察院负责起诉,轻伤由法院直接起诉。构成轻伤需要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如果警方对此不处理,可以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3、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时,也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故意伤害罪认定的程序有: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再将案件移送监察机关审查起诉;监察机关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最后再进行判决。公安机关不立案或监察机关不起诉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
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将受到伤害的伤情作伤情鉴定,经过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以上,才会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
故意伤害罪可以不起诉,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放《逮捕证》,公安部门
故意伤害案件办理流程:公安立案后展开调查,包括现场勘察(提取、固定客观物证比如凶器),询问相关证人、对被害人进行法医学损伤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义可以重新鉴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果到案的话)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是取保侯审或刑事拘留)
故意伤害罪起诉时效是根据量刑的年限来确定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故意伤害罪按刑事公诉案件程序走,先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符合自诉条件的,按刑事自诉案件走,直接到法院起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
暴力犯罪是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现象。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预防暴力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是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环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可以不起诉,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