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猥亵儿童的辩护词:1、被告人当庭认罪未作任何狡辩。 庭审中,被告人一直能够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罪刑,认罪伏法;2、被告人归案后经侦查机关教育能如实交待罪行,悔罪态度诚恳;3、被告人系偶犯、初犯;4、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拐卖儿童犯罪辩护词内容: 拐骗儿童罪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包括辩护人的相关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辩护人的法律依据、辩护人对案件审理的建议等需要说明的建议事项。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或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如蔡某猥亵案中,其在搂
关于强制猥亵儿童罪的辩护词当中就基本内容肯定包含辩护词的标题、前言及辩护理由等。辩护词的意思并不是说不管不顾的,通篇都陈述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辩护理由,这种法律文书的基本组成结构都是比较严肃的,哪怕是辩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XXX亲属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XX涉嫌猥亵儿童一案的一审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此案委托后依法进行了会见、阅卷等工作,现就本案的有关问题发表以下罪轻辩护意
关于XX(姓名)XX(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XX(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XX(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XX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
猥亵儿童罪,指的是行为人以满足或者刺激个人性欲为目的,使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通常该罪的受害人或者猥亵对象主要是: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或者女童,猥亵的手段包含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方式;本罪的主体:凡是达到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14岁女童,判刑的规定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猥亵罪就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所谓猥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