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具体是指,行纪人与委托人约定,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和双务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 1、标的特定; 2、主体特定,行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合同是一种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5、行纪合同的其他特点。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订立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合同的主体是行纪人和委托人;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纪律合同的特点是: 1、纪律合同主体的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纪律合同属于提供劳务合同,纪律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规定是买卖物品,限于动产范围,房地产贸易不属于纪律范围。 3、行纪人以自己
行纪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 (3)妥善保管的义务。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人对委托物是没有处置权的,但是经过委托人同意是可以处置的。在委托物出现质量瑕疵或因易于腐烂、变质而不易长期保存时,行纪人负有将该事实通知委托人的义务,并且应告知委托人是否有处分的必要以及以何种方式处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