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鉴定轻伤派出所抓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立案处理,嫌疑人在逃的,要抓捕归案的,公安立案没抓到人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对嫌疑人进行抓捕,直至破案。如果是轻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
这种情况有两种原因: 1、户口上添加曾用名必须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条件,派出所不给你增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按规定添加曾用名必须带有关证件,证明手续去派出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添加,所以派出所不给你添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
派出所处理案件结果不公平的,不服处理结果的当事人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派出所不给开无犯罪记录的处理是:可以上派出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对于派出所的相关处理决定明显不公平的情形,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
如果当地的派出所无法解决当事人问题的,或者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动存在异议的,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
报了案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派出所收到检举、控告后,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