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
首先你要确实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若是发生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时,把人打成重伤,不负刑事责任。在一般的打架斗殴中把人打成重伤不属于正当防卫,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次,要看防卫是否过当。如果超出必要的限度,也要承担相应的
正当防卫致人轻伤不需赔偿,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既然已经认定防卫人的行为确属正当防卫,那么就该免除其致人伤害的民事责任。未超过必要限度的正当防卫不产生赔偿责任,既不用负刑事责任,也不用负民事责任。
如果正当防卫致人死亡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
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
一般通说认为,对过失犯罪不能进行正当防卫。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它以行为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为必备要件。过失犯罪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当过失犯罪成立之时,不法侵害也随之结束,不法侵害既已结束,当然也就不能再对之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了。
对于过失犯罪可以正当防卫。只要行为人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且该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那么不论该不法侵害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行为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对过失犯罪能否进行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理论中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一般通说认为对过失犯罪,不成立正当防卫。 因为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当危害结果已经出现时,过失犯罪才能成立,而在危害结果已经出现的情况下; 自然不存在实施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杀人的判刑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过失犯罪不适用正当防卫。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行为。因为过失犯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当危害结果已经出现时,过失犯罪才成立。而在危害结果已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