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因继承而导致的纠纷,因此不适用一般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向比较来说,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订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抚扶养协议效力更高,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的土地有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一、继承开始后,对于同一遗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都涉及时,一般按效力优先顺序处理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考虑,遗嘱或遗赠次之,法定继承最后考虑。 二、不同遗产处理方式并存时,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并存的
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赡养协议法律效力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被遗赠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扶养协议内容不合法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只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即可成立。
遗赠扶养协议只是要双方平等、合法条件下签订的,本身不需要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进行公证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