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
购买经济适用房主要存在以上三种风险: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即实际购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以符合购房条件的其他人名义进行购房。 这类购房行为将被认为侵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平等购房和获得房屋的权利,非法占有社会公共资源,使国家的有关土地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情况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情况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
经济适用房是拆迁安置的,一般如果已经取得的年限达到五年,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
1、申请城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需要同时符合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项条件。
买卖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合同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购房者不得随意转让该购房资格。如果当事人转让购房资格,在客观上损害了公共利益,妨碍了其他购房者的权利。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年龄条件:宁波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必须是已婚家庭或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单身居民。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口条件:宁波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必须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首先,在借款协议中借款的意图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借款行为和事实已实际产生,则针对借款部分的约定有效; 其次,借款合同中针对抵押部分的约定无效,没有法律效力。 签订经济适用房担保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适用房性质特殊,根据现行
长沙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